“共产村”的启示

 

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 . 欧文,生于1771年,享年87岁,于1858年去世。他是最早在资本主义环境下进行“共产主义”实验的人,从他1824年着手建造“共产村”时算起,已经过去了180个年头。我们也算是“共产村”的村民,至今还在继续着类似的实验,如果我们把他的实践活动与今天做个比较,也许会有些启发。

 

一、    欧文的实验

 

当我翻阅有关欧文“共产村”的资料时,感到十分有趣,甚至不大相信他真的做过那些大胆的尝试。

1824年,当马克思还只有几岁大的时候,欧文即带着自己办企业时所积蓄的钱财,奔赴北美洲创办他的“共产村”了,人们叫它“新协和”村。之所以选择北美,是因为那里没有欧洲国家那样悠久的封建历史,因而欧文认为在那儿搞“共产主义”的实验,阻力会小些。

他用三万英镑在印地安那州的协和购买了一块地,共计三万畝(又说1500英亩)。在那里,根据他的设计建造了一个正方型的大公寓,可以容纳1500人居住。里面有食堂、厨房、幼儿园、礼拜堂、讲堂、小学校、图书馆、医院以及各类人员的住房。大公寓四周,是农场、牧场和各类工厂。

除老弱病残以外,所有村民都必须参加劳动。生产出来的东西储藏在公共的仓库里,村民平等地享用这些产品。“共产村”里没有货币,甚至也不像我国后来的人民公社那样记“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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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您可别以为他们在实行“共产共妻”,已婚村民可以分得四间房间。夫妻俩住一间,两个孩子各住一间,还有一间是起居室。如果有了第三个孩子,可以送到儿童住宅去。

“共产村”由一个十二人的委员会来领导,具体规定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连进餐也是共同进行的。

欧文是个慈善家,他并不精通管理。他把自己的财产和别人的钱都放在一起,连起码的财务核算都不顾,不计成本地购买土地、扩建工厂和堂皇的建筑,使“共产村”很快就陷入了财政困难之中。

由于实行了“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没有体现“多劳多得”,村民们很快就发生了争执和意见,迫使欧文对“共产村”的宪法修改了七次,最终不得不把土地和住房卖给了村民个人,私产制度又恢复了。

经过了三、四年“共产村”的尝试,欧文几乎耗尽了他的全部财产。后来又打算到墨西哥去进行同样的实验,但已经不可能。他回到了英国,把他最后的精力投入到工会运动和合作社运动中去。

欧文的社会主义实践活动之所以不成功,原因很多。按照中国人的说法,‘天时、地利、人和’他都不占,在茫茫的资本主义汪洋大海之中,他的‘共产村’犹如一叶小舟,是无法抵御风浪的。但是,他的大胆实践和执着精神是伟大的,并为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提供了营养;他的失败对于今天来说也是一笔财富,给予我们一个反思的空间和前车之鉴。

 

二、新中国的人民公社

 

说来也巧,就在欧文逝世100周年的1958年,中国大地上也掀起了一场“共产村运动,这就是“人民公社运动。这次可不仅仅是搞三、四年,而是搞了二十年。直到1978年以后,人民公社的建制才逐步撤销。

也许是因为中国的农民太苦了,也许是由于毛泽东出生于农村、他急于让落后的农村改变面貌,也许是因为1957年“反右运动”助长了共产党内滋生出了“左派幼稚病”,一股“共产风”在1958年开始形成,先是吹遍了广大农村,后来也影响到城市。

我摘录几段当时的中共中央文件,大家就可以体会到那时人们头脑中热得发烫的“温度”了。

在“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19588月)中,有这样几段:

“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大型的人民公社不仅已经出现,而且已经在若干地方普遍发展起来,很可能不久就会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一个发展人民公社的高潮,且有不可阻挡之势。”

“我国农村实现机械化、电气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打破社界、乡界、县界的大协作,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成为群众性的行动,进一步提高了五亿农民的共产主义觉悟;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缝衣组、理发室、公共浴室、幸福院、农业中学、红专学校等等,把农民引向了更幸福的集体生活。”

“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一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更长一些的时间。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都逐步地消失了,国家职能只是为了对付外部敌人的侵略,对内已经不起作用了,在这个时候,我国社会就将进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时代。

“看来,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在“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195812月)中,有这样几段:

1958年,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像初升的太阳一样,在亚洲东部的广阔的地平线出现了,这就是我国农村中的大规模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

“从1958年夏天开始,只经过了几个月时间,全国七十四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了二万六千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有一亿二千多万户,已经占全国各民族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九以上。”

好了,也许我们不用再引用更多的段落,您就可以看出,当时的“共产风”来头有多大。真可谓势不可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但是,惊人的数字和动人的宣传,并不能改变其衰落和流产的命运;“亩产万斤粮”和1070万吨钢产量的虚假指标,掩盖不住农民饿饭和“大炼废铁”的真相。彭大将军在庐山挥笔疾书,试图说几句真话;但是发高烧的领袖们拒绝承认得了“感冒”,反说老彭有毛病,是反党份子。虽然后来毛主席也认了错,纠正了一些“过热”的偏向,但“共产风”的影响仍然持续了二十年。在承认错误这一点上,我们还不如欧文同志。

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出,人民公社和一百多年前的“新协和村”,有着共同的特点。在所有制上,实行绝对的公有制,完全否定私有制的积极作用;在分配制度上,实行绝对的平均主义,不尊重“按劳分配”原则,推崇“各取所需”;在交换上,否定市场和货币机制,欧文采取的“劳动券”和人民公社的“工分”属于同类的记酬形式。由于“共产村”的产品不能与外部市场进行合理的交易,使其陷入一潭死水。上述两者的另一个共同点是,内部管理缺乏科学性,不尊重经济规律。以上一些共性的缺点,恐怕就是导致跨越两个世纪的“共产村”流于失败的共同原因。

当然,人民公社确实反映了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热情和积极性,也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利益的良好愿望。但是,在一个多世纪以后,我们为何会重犯欧文的错误,是值得深思的。如果说在资本主义的包围中,欧文的失败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在社会主义阵营形成之后,苏联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所进行的种种共产主义的实验,都只是昙花一现,却是难以理解的。

 

三、历史告诉我们什么

 

当我们对一个问题百思而不得其解时,也许是因为我们的思维方法不对头,或者说可能是钻了牛角尖儿。

应该说,“共产村”在原始社会存在过,而且存在了很长时间。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出现了,人们就需要交换,因此市场就出现了。市场经济的出现,也必然会导致个体劳动者或商人对商品的私人占有,私有制也就出现了。用“三个代表”的论点来说,市场和私有制的出现,也是符合当时“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也就是说,私有制的出现,并不是“性本恶”,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今天,当生产力的发展仍然需要市场和“私有制”发挥作用时,如果我们人为地消灭“私有制”,其结果必然会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1978年以后,我们在农村和城镇实行了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一改过去绝对平均主义和“一大二公”的做法,允许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分配制度并存,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改革的实质,就是允许私有制和公有制并存、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并存、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并存、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并存。而这些并存的生产关系,都必须建立在民主与法治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尊重客观规律和科学管理的基础之上。这恐怕就是五十多年来,中国人在经历了种种实践和磨难之后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

请看看这个世界:地球资源在减少,生存环境在恶化,人口在膨胀,局部战争在激化。人类没有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而相互信任和亲善,反而你争我夺、在各个领域把竞争推向白热化。我不时在反问,马克思的那个“各取所需”的社会制度,还可能实现吗?小小的地球能够应付的了人类无节制的发展吗?

对人类社会的研究,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和前人的社会实践。从欧文的“新协和村”到法国的“巴黎公社”,从苏联的“集体农庄”到中国的“人民公社”,经过近两百年的尝试,共产主义者已经在历史上留下了不朽的篇章,史书中的任何一页都是可歌可泣的,但终究要被读者翻阅过去。

我似乎领悟到这样一个事实,过去所说的那个“共产村”式的共产主义,我们的后代不可能再次经历,它已经成为了一块“化石”,被放进了历史博物馆;而我们将要面对的新课题是:如何探索和创造出一个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新的社会模式?

甚至我们可以这样提出问题:我们应如何为今后中国的“后共产主义社会”下定义、画蓝图?中国不可能倒退回“人民公社式”的“共产村”时代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迫使我们前行,对于“共产主义”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已经无法指导我们向新世纪迈进。

历史和现实向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科学等待我们提出新的理论和思想。这不仅是人民的希望,也是欧文和马克思等先驱者的希望。

 

                                                                               20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