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为二看文革
1966年6月文革风暴初起时,我已进入军队院校学习。可以说,我经历了文革的全过程,包括“批斗”老教师和“当权派”,以及群众组织的派性斗争。文革中、后期,我被下放到工厂劳动,又进入科研院所工作。改革开放以后,我开始从事外贸工作,也去过不少国家,深切感受到了东西方的差距,以及近年来中国的进步。
最近,看到一些网民在讨论和反思文革。对此,我也想说两句,供大家参考。
一、文革的功过
对于文革,无非是三种看法:一是认为一无是处,应全盘否定;二是认为成绩是主要的,功大于过(或者说动机是好的,也是必要的,只是方法上不妥);三是认为错误是主要的,成绩是次要的,得不偿失。我认为第三种看法比较客观。
首先,我认为把一段历史看成是一无是处,恐怕不客观。如果从汉族人的立场来看,南宋和明朝的灭亡无疑是亡国了。但是元代和清代的中国版图却扩大了许多(西藏就是在元代进入中国版图的),甚至也出现了发展的鼎盛时期。所以,我们不能仅从自己对统治者的好恶来评判历史。
客观地讲,文革十年确实不能说一无是处。例如“两弹一星”中,有一弹(氢弹)和一星(人造卫星)就是在文革中成功爆炸和上天的。又比如,1976年全国粮食产量比1965年增加了47 %,1976年原油产量相当于1965年的6.7倍,南京长江大桥于1968年通车,杂交水稻育成推广,1971年我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1972年邀请尼克松访华,为中美关系正常化和后来的改革开放创造了国际环境(以上内容摘自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这些成绩都是在文革期间取得的,不应该抹杀。换句话说,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科技人员,以及周恩来、邓小平、叶剑英等老一代革命家抵制极左思潮和“四人帮”的破坏所取得的成果。
但是,有些人把上述成绩当作是文革所带来的“成就”,并以此来证明文革的正确性和必要性,认为文革“功大于过”。这种看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提供了以下的数据:文革中全国立案“审查”干部230万人,占当时干部人数的19.2%。其中副部(副省)级以上干部被立案“审查”的达同级干部的75%。有六万多名干部被迫害致死(按照文革前全国干部总人数1200万计算,非正常死亡率为千分之五。如果按照这个概率来推算的话,文革导致的全国范围非正常死亡人数可能不会少于400万——笔者注)。集团性冤假错案近两万件,涉及干部达几十万人。10年间,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少培养几百万专业人才。据1982年人口普查,全国文盲和半文盲为2.3亿多人,占当时人口的四分之一。因计划生育工作受到影响,1976年全国人口达9.37亿,比1966年的7.45亿增加1.92亿(这就造成了我国知识型人口在减少,而非知识型人口在膨胀,由此而导致了生产力素质的下降——笔者注)。文革10年间,人民生活水平基本没有提高,有些方面还有下降。而我国周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却在迅速发展,使我国与世界的差距拉大。虽然我国在文革中也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就,但这并不是文革带来的成绩。很显然,如果没有文革,我们的发展成就将会大的多。
我赞成以上的看法。文革期间所取得的一些成绩并不能证明文革的发动是正确的、必要的。所谓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并不是“半斤八两”,好坏各半。从以上的数据来看,文革所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文革中所取得的一些成绩,并不能抵消或挽回文革所造成的损失(有些是无法挽回的,例如专业人才、文物古迹和国家机密的损失),因此说文革是得不偿失的。
其实,文革最大的成绩有两条。一是粉碎了康生和“四人帮”小集团。历史证明,康生和江青是文革闹剧的具体导演者。如果他们的阴谋得逞,那么连文革中所取得的一些成绩也是保不住的。二是破除了“个人崇拜”,认识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这一条,改革开放是不可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文革也是“好事”,可以成为今后预防“感冒”的疫苗。
二、文革的动机
对于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动机,也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
一方面,毛泽东当时发动文革,确实有所谓“反修防修”的考虑。因为当时的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确实出现了各种经济和政治危机(例如苏联全盘否定斯大林,东欧国家开始实行市场经济)。在毛泽东看来,这些征兆无疑就是背叛了马列主义,企图复辟资本主义(后来苏东剧变的事实也证明了毛泽东的担心不无道理)。因此,把“反修防修”作为发动文革的动机之一,是可以成立的(尽管这种担心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
另一方面,从毛泽东在文革中的大字报“炮打司令部”可以看出,他发动文革的直接原因,就是要批判“刘邓路线”,打倒刘少奇。他在大字报中,明确提到了所谓“一九六二的右倾”和“一九六四年的形左实右”问题。简单地讲,前者是指刘少奇、邓小平在1962年支持了“包产到户”、“责任田”等恢复农村经济的政策;而后者是指1964年刘少奇在“四清”运动中包庇“党内走资派”。可见,毛泽东发动文革、打倒刘少奇的考虑,绝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然而事实证明,毛泽东的判断是错误的,以此为理由发动文革,并把那么多的干部说成是“走资派”,是完全不公平的。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证明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点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也不符合中国实际。这些论点对当时我国阶级形势以及党和国家政治状况的估计,是完全错误的。“文化大革命”被说成是同修正主义路线或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这个说法根本没有事实根据,并且在一系列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上混淆了是非。“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批判的许多东西,实际上正是马克思主义原理和社会主义原则,其中很多是毛泽东同志自己过去提出或支持过的。“文化大革命”否定了建国以来十七年大量的正确方针政策和成就,这实际上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包括毛泽东同志自己在内的党中央和人民政府的工作,否定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艰苦卓绝的奋斗。
过去侯宝林说过一段相声,说一位大夫给病人开刀,后来发现把剪刀忘记在患者肚子里面了。这虽然很危险,但还不能说这位马大哈大夫是有意要害死人。但是,文革的过程长达十年之久,并不是“马大哈”或“一时失误”造成的,而毛泽东至死也没有认识到文革的错误,这就不能用“动机是好的”来开脱责任了。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一文中说:“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者”,“效果问题是不是立场问题?一个人做事只凭动机,不问效果,等于一个医生只顾开药方,病人吃死了多少他是不管的。试问这种立场也是正确的吗?这样的心,也是好的吗?”可见,把毛泽东说成是那位“马大哈大夫”,恐怕连他自己也不会同意。
总之,尽管我们不能否认毛泽东对于“苏东剧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警惕性,但是以此为理由来说明文革的动机是正确的,当然不能服人,也是站不住脚的。就像是邻居家死了孩子,就一定要说自己的孩子也要死了一样荒唐。
不过,毛泽东看到了“苏东剧变”的可能性,以此来警示我们自己,还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因此,我们在否定文革起因的合理性时,也不能不看到毛泽东的担心也具有“真诚的一面”。问题在于,邻居家的孩子病死了,你可以告诫自己的孩子注意个人卫生,但没有必要让他辍学,马上去住医院吧?
这就是我所说的“一分为二”看待文革动机的含义。
三、文革的启示
文革对于每位“过来人”的启示,恐怕是各不相同的。就我个人来说,文革的启示大概有这么三条:
一、“血统论”害死人:
尽管文革的导火索是1966年5月北京大学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但文革初期的“主力军”首先是大、中学生所组成的“红卫兵”。他们走上街头,“破四旧”,“斗黑帮”,“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揪斗刘邓等“走资派”。为什么要发动青年学生来充当文革的“急先锋”呢?因为他们没有思想包袱,没有经验,容易上当。尤其是所谓出身好的青年学生,更是如此。当时流行一句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意思是说,“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就是所谓的“血统论”。不过,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许多初期的“红卫兵小将”,很快就因为自己的父母成为了“叛徒”、“汉奸”、“走资派”,而一夜之间变成了“狗崽子”,真比孙悟空的“变身术”还快!
“血统论”同时也把许多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比喻成“臭老九”(因京剧《智取威虎山》中的杨子荣排行“老九”而得名,毛泽东曾说“老九不能走”,意为挽留和利用知识分子)。之所以“臭”,也是因为他们大都“出身不好”。现在看来,这种“血统论”其实是中国千年封建意识的产物。过去是有钱人、书香门第、官宦之家才算是“好出身”,文革前后变成了工农兵和“革命干部”算是“出身好”。其实,这些都没有摆脱封建意识的影响和束缚。在革命年代,许多“出身不好”的青年投身了革命(如周恩来、彭湃);在新中国成立前后,许多“书香门第”出身的留学生回国效力(如钱学森、钱伟长、钱三强)。而所谓“出身好”的“高干子女”、“工农子弟”又怎么样呢?他们中的不少人成为了文革中的“打手”,甚至有的人命在身。再看今天,无论是锒铛入狱的贪官,还是高喊“我爸是李刚”的“官二代”,他们的“出身好”又能说明什么呢?
近来社会上又出现了所谓“太子党”的说法,这无非又是文革中“血统论”的翻版,值得我们警惕。随着辛亥革命的成功,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世袭制度已经被推翻,但是它的历史阴影还存留在人们的潜意识中,时时会沉渣泛起。可以断言,如果我们不能彻底铲除这些封建意识,那么就很难推行政体改革,中国成为一个民主、法治的文明国家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党大还是法大:
文革结束以后,彭真在一次立法工作会上说:“政党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彭真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他对文革破坏法治的后果有着深刻的体会。1966年初,姚文元撰文批判吴晗的文章《海瑞罢官》,矛头直指北京市委(当时吴晗任北京市副市长)。彭真明确表示:允许在学术讨论中批评错误观点,但不能随便上升为政治问题。然而,单凭一张大字报或者一篇文章,就可以打倒一个干部;不需要任何法律的程序,就可以把人送进监狱,这在文革中成为了“不成文法典”。不要说打到一个一般的干部,就是刘少奇、邓小平、彭德怀或者贺龙,打倒他们又经过了什么法律程序呢?
文革一开始,全国的公检法机构就被废黜了,只有毛泽东说的话是“最高指示”,是法律,后来林彪和江青说的话也成为了法律。这种把个人凌驾于法律和党政军之上的情况,与封建专制社会没有什么两样。这只能说明,中国的民主革命还不彻底,法治社会还没有形成。换句话讲,我们现在还没有克服“党大于法”的惯性思维。然而,不建立“法大于党”的政权机制,文革就还会再来。
与“血统论”一样,藐视法律,崇尚皇权和专制,也是“中国特色”之一。即使在今天,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不责众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上到高级干部携款外逃、官商勾结、警匪串通、任人唯“钱”;下到不法分子拐卖儿童、制假贩假、网络诈骗、传销陷阱。面对这些社会顽症,人们开始把责任归罪于“市场经济”。确实,我们的市场经济,就像是一场混乱的足球比赛,不是球员违规乱踢,就是裁判乱吹“黑哨”。能不乱吗?然而,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是经历了上百年的混乱和磨合,才走上了法治经济的轨道。恐怕我们也需要上百年的磨练,才能完成向“法治社会”的过渡。
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已经走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如果我们党继续陶醉于过去的功劳和光环之中,仍然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大救星”和“父母官”,不能真正建立起“法大于党”的执政体制,我们就很难避免重犯文革那样的错误,那么人民手中的选票就会另做选择了。
三、不折腾才能谋发展:
历史证明,无论是“反右”、“大跃进”,还是“四清”、文革,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瞎折腾”。所谓“折腾”,就是把正常的工作停下来,一切为“政治挂帅”让路,大搞“群众运动”,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当然,对于上述历次的运动也要一分为二,不能全盘否定,但总的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而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尽管也存在许多不足和失误,但是总体来看是比较成功的。不仅大大缩小了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而且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成功的经验,那就是“不折腾才能谋发展”。
现在一些人认为“今不如昔”,还不如“改革开放”以前好。如果是至今没有脱贫的困难户这样说,还可以理解。但有些人是“一边吃肉,一边骂娘”,这就不太实在了。
上了年纪的都知道,过去“凭粮票吃饭,每月半斤肉、几两油”的供应状况直到八十年代才有所好转。到了春节,才可以凭副食本买到一些花生、瓜子和几条带鱼。而农村的情况就更差了,1978年,我碰到一位农民进城来卖沙发,一对儿要价60元。我嫌贵(月工资才56元),于是他说:“给粮票也行啊!”可见,农村的粮食更缺。再说住房,那时一家五、六口人挤在十几平米的平房或“筒子楼”里,是十分普遍的。像今天这样可以贷款买房,出租住房或者卖房,是不可能的。就像农民种“自留地”一样,会被视为搞“资本主义”,受到批判。
所以,我们应该让年轻人知道一些文革结束以前的情况,珍惜今天的好日子。要记住文革的教训:“折腾”是过不上好日子的!
我还要再说一句:我们对待毛泽东的功与过,也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他的历史功绩在于,他两度与国民党合作,推动了北伐和抗日战争取得胜利。在蒋介石拒绝与中共合作、发动内战的情况下,他带领人民推翻了以“四大家族”为核心的国民党腐败政权。尤其是当斯大林提出“隔江而治”的主张,毛泽东坚持打过长江、解放了中国大陆全境,从而避免了再次出现“南北朝”的分裂局面。毛泽东的历史贡献是不能抹杀的,也是他一生的主流。然而,他的错误也是明显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他逐渐骄傲起来,逐渐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严重,日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以至破坏。”可见,毛泽东与历代“国君”和伟人一样,也有“帝王思想”和历史的局限性。
最后,我想引用恩格斯晚年说过的一段话来结束我们的讨论。他在《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一文中指出:“为了眼前暂时的利益而忘记根本大计,只图一时的成就而不顾后果,为了运动的现在而牺牲运动的未来,这种做法可能也是出于‘真诚的’动机。但这是机会主义,始终是机会主义,而且‘真诚的’机会主义也许比其他一切机会主义更危险。”(马恩全集第22卷,P274)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