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蓝皮书”所想到的

 

昨天,中央电视台就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工会职工维护权益蓝皮书”采访了两位专家。我听了半天,只记住了一句话:这个蓝皮书主要是强调了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功能。

为什么以前不需要强调工会的维权功能呢?原因也很简单: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的职工都有“铁饭碗”,基本没有“下岗”一说;二是过去没有“非公”企业,工人在“国企”工作不会领不到工资、报不了药费。

现在不同了,不管是在“非公”企业,还是在“国企”工作,都可能领不到工资,或被“炒掉”。人们在吃“大锅饭”时希望能换“小灶”;可换了“小灶”才知道,“小锅”里的饭有多有少,差异很大;多的吃不了,少的饿死人。有的企业一倒闭,夫妻双双下岗,父子一起回家。有的企业关门确属经营不善,但不少是因为老板违法乱纪、坑害职工,甚至携款潜逃、一走了之。

可见,企业职工权益被侵害的问题日益严重是与经济体制改革有关的,也是我们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蓝皮书”的出台,就是试图要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劳动法”和“工会法”等法律手段,扭转目前企业职工权益普遍受到侵害的局面。

不过,“蓝皮书”起码引出两个相关的问题:

一、         对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是否也存在维护权益的问题?

我认为问题同样存在。近来媒体一再报道,农民工干了一年活,到头来一分钱工资也拿不到,连家也回不去。还有的更惨,下矿井挖煤,丢了性命都无人知晓,这与旧社会工人的遭遇有什么两样?

所以,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也存在维权问题,而且更加迫切。学者们说,中国目前有两亿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待转移,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农民外出打工的人数将远远超过全国已有工会会员总数和“国企”职工总数。而农民工又往往从事着收入少、劳动强度和危险性大的体力劳动,并且逐步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护,“维护职工权益”就会是一句空话。

从另一方面讲,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大,且文化程度和法律意识较低,对他们的维权工作会比较困难。但这不是我们忽略这项工作的理由,而恰恰是我们必须重视这项工作的原因。

二、         农民是否应当组织农会?

过去搞阶级斗争,我们组织工会,也组织农会。现在搞建设和改革,我们只有工会,有“工会法”;但没有农会,没有“农会法”,不知为什么。也许有人说,有共产党领导农民奔小康,还有什么必要成立农会呀?这话也对,可又为何保留工会呢?难道共产党不代表工人吗?好像说不通。

现在又出台了维护工人权益的“蓝皮书”,却没有维护农民权益的“蓝皮书”,即使有个“黄皮”的也好哇!也许是因为工人有总工会,所以有人去写“书”;那么农民也成立个“总农会”不就行了,也就有人写“书”了。

如果各省、各县都设立“农会”,农民受了欺负,他们可以找“农会”评理,“农会”也像“工会”一样为会员们出面解决问题,这不仅对农民有好处,而且对缓解社会矛盾也有好处。

                                      200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