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坡有个共产村
最近去西安旅游,开始只知道“兵马俑”和华清池、“捉蒋亭”是必看的景点。后来,又看到旅游图上有个“半坡博物馆”,于是怀着好奇心到那里看了看。(图一:半坡遗址展厅)
说实在的,我和多数参观者一样,第一次去转了一圈,对于遗址大厅里大大小小的土坑和几条沟坎,没看出有什么名堂。只知道那里曾经是个原始氏族部落,在6000年前处于母系社会,属于仰韶文化。(图二:半坡遗址公园)
回到旅馆后,看着照相机里留下的影像,不由地又产生了许多疑问。比如说:半坡原始部落是否真的实行“共有制”?如果是,在遗址中有何证据?他们是“一妻多夫”制家庭吗?子女如何抚养?老人如何善终?等等。
带着这些问题,我再次参观了半坡遗址。经过进一步的考察,我初步形成一些看法:
A、半坡遗址村具有比较完备的村落形式:
根据资料介绍,在6000—3000年前的新石器时期,中国的西北地区出现了“仰韶文化”。半坡遗址所留下来的原始村落,仅仅是被发掘的仰韶类遗址之一。不过,由于该遗址博物馆是于五十年代经陈毅元帅提议修建的,所以是反映“仰韶文化”的第一座遗址博物馆。
据考证,半坡原始村落的占地面积达数万平方米,现在被挖掘、整理和展出的遗址展厅,仅仅有3000平方米。不过,从目前展出的部分遗址来看,已经可以比较集中地反映出当时的原始村落状况。
先请看一幅半坡村落的复原模型(图三:半坡村复原模型)。它的特点是,四周有一圈“护村沟”,可以想象在沟内会存有雨水,既可以防止野兽侵入,又可以解决水源问题。它很像是西安的护城河一样,起到保护作用(图四:西安现有的护城河)。不仅如此,在半坡村内,还修筑了大小沟壑。有人分析说,它是用来划分不同家庭的居住区域的。但是,在半坡时期并没有实行“一夫一妻”制,财产也是共有的,所以没有必要划分明显的私人居住处。我看,村内的小沟壑很可能是用来排放雨水的。这样既可以防止雨水倒灌进半地下的住房和储藏食物的地窖,也可以把雨水集中到“护村沟”里去。(图五:村内排水沟)。
可以说,半坡村落的设计比较合理,地势较高,便于排水和储存食物,给当时的先人提供了适宜的居住条件,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村落形式。
B、半坡人的“走婚”没有形成小家庭模式:
下面先看一幅展厅里的图板(图六:关于对偶婚的介绍)。不难看出,所谓“对偶婚”,就是女方在本村生活和养育后代,而男方从外村来到女方村落过夜,白天男方则回到自己村落去劳动。所以,这种婚姻也被称为“走婚”。据说,一对男女相互来往的时间不长,短则几月,长则几年。为什么短则几月呢?因为女子的妊娠期是几个月,女方在怀孕后需要保护胎儿,所以男方很可能会“另求新欢”。
有趣的是,在半坡村内修建了不少仅仅几平方米的小房子,只能容纳两个成人居住。这大概就是“新娘”与“新郎”初会的“洞房”了。不过,新房可能不是固定给某对“新婚夫妇”的,当“新婚之夜”一过,可能就要让位给下一对“新人”了。(图七:供两人居住的小房子)。据介绍,半坡村内建有一些30平米以上的大住房,有的甚至可以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据分析,可能是用于老人、孕妇、幼儿集中居住的。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在半坡的“对偶婚”时期,由于男女双方没有经济上的来往和责任,男方不存在抚养女方和子女的义务和遗产关系,所以也就没有确立家庭关系的必要了(孩子只知道母亲,却不知道父亲)。所以说,在母系社会里,并没有形成所谓“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的家庭形式。当然,也不存在所谓“共妻”现象,因为当时的“走婚”是双向选择的,男女双方均可能同时结识多个配偶。
C、半坡人的“公共食堂”是“共有制”的标志:
在半坡遗址,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一处巨大的炉灶。它不仅有点火的灶坑,而且有两个相互连接的灶台,类似于我们现代厨房里的“操作台”(图八:巨大的炉灶)。从图片可以看出,这个炉灶占据了圆形房子的一半面积,很显然这里不是用于人员居住的,而是专门用来烧饭的“伙房”。据资料介绍,这处“伙房”在原地修建了三次,您可以看到房子左边的木椽坑洞有两圈以上,说明在原处多次重建过。那么,为什么不能搬到另一处去建立“伙房”呢?这就要看另一张照片了。
在另一张照片里,可以看到在“伙房”的右上侧,有一个巨大的圆形地窖。据介绍,这是用来储藏食物的,像这样的地窖不只一个(图九:炉灶右上方有巨大地窖)。也许是因为巨大的炉灶和地窖难以建造,也许是因为“伙房”的位置比较适合村民生活,所以“伙房”才在原地反复修建,使用了较长的时间。
也许您会问,为什么各家不能在自己的住处烧饭呢?为什么要建立“伙房”呢?其原因可能是,在一个母系社会里,妇女和儿童的地位比较高,老年妇女和儿童可能是集中居住和用餐的,这就需要由“伙房”集中来解决吃饭问题。其次,由于“走婚”制并没有形成“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所以“新婚夫妇”并没有固定住所,因而也没有必要单独做饭,而是“吃食堂”。那么每处住房中心的灶坑是干什么用的呢?可能仅仅是用来取暖和防潮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D、半坡村的住房是统一设计和建造的:
从以下的照片可以看出,半坡村的住房是统一建造的(图十:建房的过程和模型)。为什么这么讲?因为建房所用的木柱、木椽和木板(用于铺地面),都需要从树林里砍伐和修理。而在新石器时期,半坡人仅仅可以使用的工具是石斧(图十一:半坡出土石斧)。使用这样的工具建房,难度可想而知。所以,不组建和培养专门的施工力量,不进行统一的设计和施工,仅靠一两个人是无法完成的。
E、制陶业是半坡的“乡镇企业”:
令人佩服的是,半坡人还有一个“乡镇企业”——制陶工场。请看一幅他们制造的陶器照片(图十二:烧饭的蒸罐)。这个陶罐有三个部分:陶罐、陶笼屉和盖子。很显然,半坡人不仅懂得吃熟食,而且懂得蒸煮食物。这对于熟食的再加工和消毒,都很重要。我们甚至可以想象,他们是否已经可以用这个方法来加工中草药,用于医疗和疾病防治呢?
F、半坡村的原始公社特点:
过去,我们只是从书本上知道了“原始公社”这个词汇,对于它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却无从了解。 今日到半坡遗址一看,确实收获不小,真有“半坡看一遭,胜读十年书”的感觉。对于什么是“原始公社”?什么是“原始共产主义”?可以依据半坡遗址作为蓝本,做出一个比较客观和具体的理解和判断了。
看来,所谓“原始公社”起码要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以同一氏族为单位,形成独立自治的村落和生活环境。
2、大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属于“共同所有”。
3、一般处于“母系社会”阶段。
4、一般实行族外“对偶婚”等不稳定的婚配形式。
5、落后的生产力还不可能产生“家庭经济”和“私有制”。
记得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我们也搞过所谓“人民公社”,砸掉了各家各户的小铁锅,建立了“大锅饭”式的“公共食堂”。也许,“人民公社”的设想是来源于半坡原始公社的模式。但是,由于新中国建立以后的社会生产力已经大大超过了6000年以前,再实行“大锅饭”式的生产关系,必然要约束生产力的发展,所以“人民公社”运动终于被更加符合市场规律的多种经济形式所取代了。
G、半坡遗址引发的联想:
然而,“共产主义”一词似乎在德文、英文、法文和俄文的原意上,并不如此。比如,“共产”一词的外文词汇分别是:
英文:Commune,德文:Kommune,法文:Commune,俄文:KOMMYHA。
翻译成中文,他们仅仅是“自治体”、“村镇”和“公社”的意思(据说翻译成“公社”,还是瞿秋白的创造)。
那么, communism(英)、kommunismus(德)、KOMMYHN3M(俄)等词汇,也就自然成为了“共产主义”了。
但是,如果按照字面上直译成为中文的话,应该翻译为“公社主义”才对。
因为在外文词汇中,并没有“财产”(property)的含义。
我们分析上述外文词汇与中文的差异,丝毫不会影响欧美人对该词汇的理解,因为外国人并不能体会“共产”一词在中国人头脑中是什么概念。
如果马克思今天能够来到西安半坡遗址,他恐怕仍然会说:半坡人所创造的社会制度,就是kommunismus(德)的雏形嘛!
虽然马克思在撰写“共产党宣言 德文版 Manifest der Kommunistischen
Partei”时,不可能知道中国的半坡遗址。
但是,在欧洲、非洲等其他地区,马克思仍然可以找到类似半坡遗址这样的原始部落的痕迹。
而这种所谓“原始公社”的历史遗存,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kommunismus学说,提供了历史的依据。
半坡遗址同样也为我们理解和研究“共产主义”提供了真实的历史依据,所以我们应该为此感到幸运和自豪。
尽管中文的“共产主义”和德文的kommunismus之间,存在一些偏差,但从翻译的原则来说,是允许“意译”的。
从半坡遗址来看,他们也确实在实行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共有制”,所以是可以理解为“原始共产主义”的。
假如我们今天把“共产主义”改称为“公社主义”,把“共产党”改称为“公社党”,反而容易引起更大的误解。
对于一些历史形成的词汇和用语,尽管可能存在偏差和误解,也不一定要“禁用”它。
问题在于,我们今天应该认识到偏差和误解在哪里,应该如何纠正之。
所以,一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半坡的“原始公社”制度,是由当时落后的生产力所决定的,我们不能机械地借鉴它。
另一方面,在半坡“母系社会”之中,也存在着“女尊男卑”的不平等现象。
即使在同一部落中,也存在“酋长”与村民的地位不平等现象(从住房的条件和殉葬的规格可以看出,所谓“共产”也不是绝对平等的)。
所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母系社会必然要被父系社会所代替,原始“共有制”也必然要被“私有制”所取代。
至于未来的科学共产主义社会,到底会采取什么模式?它是否会重复出现“原始公社”的某些特征?这些问题还是由未来的人们去回答吧。
我建议朋友们如果来到西安,一定到半坡遗址去看一看。因为半坡先民所创造的古代文明,绝不比“兵马俑”或“华清池”逊色些。
2009年11月8日